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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发展基金应暂停征收
时间:2012-4-19 17:06:25   

相关官员在回应国内民众关于国外机场是否也有类似税费的质疑时表示,征收机场建设费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美国、英国、法国、巴西、日本等国家的机场都采取这种做法。

机场建设费的确不是中国的专利。如美国法律允许商用机场对每位登机旅客征收最高4.50美元的机场改进费用(Airport improvement fee)。但是,这一费用的征收与我国所征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存在三方面的显著差异。

一是费用征收的主体不同。美国的机场多为民营且自负盈亏。而我国的机场大多属于国有资产,其建设、运营、改造均有相应国家财政支持。作为已经为国家财政做出贡献的纳税人为何还要再次为“机场建设”重复埋单呢?

二是费用使用范围不同。美国机场建设费全部归于机场本身且用于该机场的安全、容量等各方面性能的提升。而我国民航发展基金全部收归中央财政,将被用于对货运航空、节能减排、以及通用航空的补贴,这种做法有侵犯航空旅客个人权益之嫌。

三是征收方式不同。美国机场可以征收机场建设费也可以不征,即便征收也可以选择不同的费用标准,即征收机场建设费是纯粹的企业行为。而我国所有机场皆按同一标准强制征收民航发展基金,属于行政性收费。

另据网易财经测算,自1992年机场建设费开征至今已共收取956亿元。然而如此巨额资金的去向明细从未被公开。于是引起了这一费用是否变成航空体系内部红利的质疑。而本次新出台的《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依然未提及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

民航发展基金属于国家公益性基金 但征收未听证,用途不合理,自行扩大范围,程序性违规严重。鉴于其合理性存在质疑,我们认为应该暂停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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