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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已基本成型 |
时间:2017-7-6 8:35:25 |
在7月5日保监会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表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涉及到多个部委,各方形成统一认识需要一个反复沟通协调的过程。目前,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试点方案已基本成型。
关于目前的进展情况,袁序成指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从研究论证到落地实践需要一定时间,在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过程中,需要采取既积极又审慎的态度。
袁序成坦言,税延商业养老保险在社会认可程度和购买意愿方面存在不足。一是税延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新事物,养老保险资金需要长期锁定,社会公众对其认可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二是税优力度对老百姓的吸引力,从税优健康险试点的情况看,“每月200元,一年2400元”优惠力度还显不足,特别是对基本保障较高、待遇较好的单位的职工,吸引力不强。
袁序成透露,税延商业养老保险坚持 “收益保证、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互助共济”的设计原则。收益保证,是指税延保险产品在存续期内向投保人提供保证收益或最低保证收益,确保养老金安全稳健增值,有效防范投资风险;长期锁定,是指在产品存续期内,投保人积累形成的养老资金锁定于养老用途,使用目的明确,除特殊情况(如投保人死亡、全残等)外不得随意变更用途;终身领取,是指税延保险可以提供从投保人退休起开始每月或每年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的服务,也可以选择保证领10年、15年、20年、25年、30年等期限,有效化解投保人在养老金领取期所面临的长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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